充電鋰電池使用壽命主要關鍵為充電次數,優良的可充電鋰電池約有500次以上的壽命。1.每個電池都有所謂截止電壓,依據各家電池使用設定有所不同,當電池電壓低於截止電壓,則鋰電池無法再使用或充電。過大的充電或放電(使用)電流會減損鋰電池的壽命或不可預期的事故。

2.
所有可充電鋰電池都會有「充電管理IC」,用以限制充電及放電電壓,以確保不超過安全電壓、致電池爆炸及避免低於截止電壓、致電池壽命提前結束。但充電電流則由各廠自行設計,依據電流大小而有所謂快充或慢充模式;然大電流的充電模式通常有損使用壽命。固然有「充電管理IC」及充電安全電流設計,為防止爆炸或不可預期的結果,每個製造商都會聲明不得使用原廠指定以外的充電器,這絕對不是原廠的商業利益保護,而是消費者必須確實遵守的安全守則。


3.
除了「充電管理IC」外,為了增強安全、溫度或保險絲保護裝置皆為各廠所採用,當然非原廠低劣鋰電池組偶有傳出偷工減料,致引發意外的新聞、消費者尤須注意。


4.
第一次使用或保存很久沒有使用再度使用時,先充電足14小時再開機使用。這是避免低電壓狀況下,如果開機使用、有可能瞬間電壓拉低至截止電壓以下導致鋰電池失效不能使用或減短使用壽命。


5.
鋰電池與鎳氫電池不同 並無記憶效應,不要等到沒電時才充電,而是要經常充電。這也是避免低電壓狀況下,瞬間將電壓拉低至截止電壓以下導致鋰電池失效不能使用或減短使用壽命。相反的,在電壓高充電的次數,比標準充電次數多,有助於延長使用壽命。


6.
通常廠商會建議不要連續充電超過若干時間,這是為防止充電電壓過高時產生爆炸的積極建議。但是基於產品特性,需要連續使用及待機考量,在開機情況下可以持續充電而電池電壓會保持在最佳狀態,有助於延長使用壽命。


7.
通常廠商會建議若干期間至少須使用或充電若干時間,這是為防止自然放電、鋰電池電壓低於截止電壓,導致鋰電池失效不能使用或減短使用壽命 ; 建議每週至少開機使用並充電8小時。


8.
通常廠商會建議長時間不使用時,應將電池充至70 - 80%。這也是為防止自然放電、鋰電池電壓低於截止電壓,導致鋰電池失效不能使用或減短使用壽命。長時間不使用時,則建議在不開機下連續充電24小時後再行保存,但不要超過3個月不使用。


9.
鋰電池沒電後,又長時間不使用時,會導致鋰電池失效不能使用。經常把鋰電池電量耗盡的使用方式,比經常充電的使用方式,其壽命至少短少一半以上。


結論:即使廠商設計得再完美,使用時仍需用戶掌握、配合以上要點,才會得心順手。鋰電池應用產品的製造商做好防止電壓過高及應有說明的工作,但防止電壓過低及延長壽命的責任,只有使用者自己能掌握,讓鋰電池,常保滿電位是延壽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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